第二天白月光盛气凌人的对我说,「我在外面玩够了,宋太太的位置该还给我了。」
「拿去吧,我嫌脏。」
可后来,宋瑾却跪在地上求我不要离开他。
就像是有预兆一般,宋瑾说今晚他有应酬不在家里吃饭,我死活让他回来陪我,我说我做了他最爱吃的水煮肉片。
「绵绵,你以往不是这么不懂分寸。」他的口吻中,带着些不耐烦。
是啊,
在他面前,我向来都很听话。
我是偏远小镇考上名牌大学,别人眼中的小镇做题家。
而宋瑾就是那所谓的天之骄子,成绩好,长得好,家世好。
大学时他作为新生代表上台发言,阳光铺洒在他细碎柔软的头发上,他像个小太阳一般,闪烁着耀眼的光芒。
我第一次感觉到了心动,很强烈。
我知道我们之间的距离天差地别,曾经学习上的自信,在真正优秀人的面前一文不值。
在他面前,我自卑懦弱,小心翼翼不敢表露自己对他的情感。
可一次社团聚餐,醉醺醺的我和醉醺醺的他一起回学校,他绅士地送我到了寝室楼下,问我:「林绵绵,要做我女朋友吗?」
「……要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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