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家里休息了一周。
这一周,警察来过我家,带来了一个消息。
「高家已经不追究了,所以你没啥事儿,正当防卫而已。」
我妈连忙问:「会不会留案底?」
「不会的。」
这下,她才放下心。
临走的时候,警察同情地看了我一眼。
... ...
等我回到学校,迎接我的是同学们有些恐惧的目光。
但是没有人说什么。
我想,可能是因为李艺佳也因为连带关系进了少管所的原因吧。
或许,校园暴力得到了惩治。
但是... ...
我看着身边空荡荡的座位。
刘歇没来,一直都没来。
骗子,说好的明天见。
等我问了老师才知道,刘歇出国了。
没和我打招呼,一言不发地就走了,听说连退学申请都是家里来人办的。
我拿出笔记本。
上面有一句话。
【你们还会再见的。】
会吗?
我一句一句地在笔记本问,他什么时候回来,为什么要出国?
笔记本从这一刻开始。
再没了回复。
我恢复了正常的生活,按部就班地上学,散学。
三个月后,高考了。
我考了六百五十六分,考上了人民大学的法学院。
带着行李上火车的时候,我妈哭了。
她抹着眼泪,跟我道歉。
「妈对不起你... ...没给你好的生活。」
「是妈不够关心你,你在首都好好生活... ...钱不够了就跟妈说。」
我说,「妈,我没怪您。」
或许她不是对我和刘歇的关系厌恶。
她只是将自己的无能为力找一个借口怪罪出去。
但其实,这也不是她的错。
也可能,无能为力本身就是一种错。
上了学院之后,我成功地交到了朋友。
大家好像都很好。
后来我一路读到了法学系博士,毕业之后,又进入了全国非常有名的律所。
打过很多场有关校园暴力的官司。
有人称呼我,校园罪恶克星。
挺有意思的。
这天律所聚会。
我稍微多喝了几杯,走出来的时候稍微有些踉跄。
首都的夜晚还是很凉的。
我婉拒了同事送我回家的提议,一个人走在天桥上。
走着走着,被石子绊了一下,我差点摔倒。
整个人跌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里。
烟草味瞬间溢满了我的鼻腔,我蹲在原地,手有些发抖,没敢回头。
「谢谢你帮了我... ...」我强忍着眼眶的酸涩,「你叫什么名字?」
身后传来一声熟悉的轻笑。
然后他的声音带着揶揄。
「别问我的名字,如果非要知道的话,那么请叫我雷锋。」
我转身,一下扑进了他的怀里,紧紧地抱着他。
闷声闷气地说。
「谢谢雷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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