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四周看着周围一片混乱,地板上没有一处可以落脚。他蹙起了眉头。
他转身看着宋阳,压迫感十足:“我不在的时候,你就是这样对待宿舍的?”
宋阳连忙搬出一张凳子用袖子擦干净,笑容谄媚:“队长,您坐。”
整个消防队的人都知道,他们的队长有很严重的洁癖。
一切脏乱差的房间,都会被他批判,接着打扫完整个队的卫生。
霍明烨冷冷的瞥了一眼宋阳,紧接着转身要走,声音冷漠:“给你一个小时的时间,将房间收拾干净。”
说着,便走了出去。
宋阳站的端正,神情严肃:“是!”
半个时辰后,房间焕然一新。
宋阳站在一旁,站的笔直,神情骄傲。
虽然不知道为什么队长才短短几天就又回来上班了,但是看到他相安无事,宋阳便放心了。
霍明烨看了看周围,眼中流露一丝赞赏,刚要开口,便听到手机传来一阵铃声。
手机屏幕上跳动的名字是师傅。
霍明烨刚接电话,便听到一道中年人的声音从手机传出:“明烨,来我办公室一下。”
第二十章
第二十章
霍明烨愣了愣,紧接着转身出了门。
宋阳头仰的很高,正在准备接受队长霍明烨的的夸赞,可是半分钟过去了,还是没有听到任何关于霍明烨的夸奖,甚至连霍明烨的声音都没有。
宋阳顿时感觉不对劲,他睁开一直眼睛朝霍明烨的地方看去。
只见,原本站在门口的霍明烨不知什么时候从宿舍消失。
他有些摸不着头脑,但是很快,心中大条的宋阳便将这事忘得一干二净,躺在床上玩手机。
霍明烨不在的这几天,队里相安无事,没有任何出警的迹象。
于是,队里便给他们放了一个假,让他们好好休息休息。
他也就乐的清闲。
……
消防队,办公室。
霍明烨站在办公桌前,而坐在他对面的是他的师傅,陶子昂。
陶子昂穿着一身深色的中山装,乌黑的头发被他梳的整整齐齐,一身正气。
霍明烨是陶子昂一手栽培的,可以说没有陶子昂便没有霍明烨的今天。
霍明烨抬眸看向陶子昂,手不自觉的攥紧,心中隐隐有了猜想。
陶子书是师傅的独女,她在他这里受了委屈,陶子昂自然会替她出气。
想到这,霍明烨垂下眼眸,心中是说不清的滋味。
他任职期间救下了很多人,同时也牺牲掉了很多东西,其中最为重要的便是他的妻子——莫清清。
其实他今天来,也不为什么,就是想来辞职的。
现在,他的妻子现在下落不明,没有任何消息,他要去找她。
两人沉默良久,谁也没有说话,办公室内一片寂静。
“阿晨啊,你有没有考虑接替我这个位置?”
“师傅,我想要退伍。”
两人同时开口,可说出的话,都让彼此震惊。
陶子昂蹙着眉头看着霍明烨,眉头紧蹙,语气严肃:“你要退伍?为什么?”
霍明烨薄唇轻抿,脸上看不出是什么表情,没有说话。
陶子昂盯着霍明烨,许久,他叹了一口气,语重心长:“昨天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,是我的女儿不懂事,我昨天已经教育她了,你若是还是觉得心里不舒服,我代她向你道歉,但如果你为了这个要退伍……”
陶子昂看向霍明烨,眼中满是探究:“我不会同意。”
霍明烨心一颤,紧接着抬眸看向这个他最敬重的人,表情严肃,语气认真:“师傅,我已经决定了,况且我已经提交了申请,所有的任务都已经交接给了阿阳。”
陶子昂愣住,看着霍明烨坚定的表情,他便知道他劝不动他。
霍明烨是一个好苗子,如果真是因为他的女儿离开,他真的会内疚一辈子。
但他知道,霍明烨做的决定,不会有人能改变,哪怕这个人是他。
良久,陶子昂再次看向霍明烨说:“既然你已经决定,我也不好再拦着你,不过,我还是想知道你退伍的真正原因。”
因为在他的眼里,霍明烨一直都是成熟稳重的人,不会因为昨天那场小小的闹剧而真的和自己闹掰。
霍明烨看着陶子昂,眼中是从未有过的凝重和认真:“找人。”
“找人?找谁?”陶子昂眉头紧蹙,不解问道。
下一秒,霍明烨冷漠认真的语气再次传来:“找我的妻子,莫清清!”
第二十一章
第二十一章
三年后,南林市。
霍明烨坐在一家老牌的馄饨店内,坐在窗边,看着路上因为下雨,四处乱窜的行人。
他垂下眼眸,长长的睫毛遮住了他眼中的情绪。
五年了,他找了莫清清五年,可是这五年她就像是凭空消失一般,没有任何踪迹。
就连一具尸体都没有留下。
她难道真的消失了吗?
他攥紧拳头,心中不甘。
这时候,一个老板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朝霍明烨走来。
“帅哥,您的馄饨。”
霍明烨回神看向老板,将馄饨接过,轻声说:“谢谢。”
老板见霍明烨长得很帅,于是开玩笑似的的说:“这位帅哥看着好眼熟,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?”
霍明烨拿着勺子的手一顿,语气有些低落:“大学时,我和我妻子在你们这里吃过馄饨,她很喜欢吃。”
老板闻言,脑中闪过一对俊男美女。
两人穿着简单朴素,但是由于长得好看,又经常来他的店子里吃,每次还总是点相同的馄饨,这才让她印象深刻。
老板恍然大悟,看着霍明烨声音惊讶:“哦,原来是你们。”
话落,老板看了看周围,有些疑惑:“那你的那位美女妻子呢?她怎么没有跟你一起来?”
霍明烨闻言,心中涌上一股悲伤。
他垂下眼睫,握着勺子的手有些颤抖。
良久,他才回答:“她消失了,我找了她很久,可是却怎么也找不到。”
老板闻言,心中涌上一股同情。
她拍了拍霍明烨的肩膀,刚想要开导开导年轻人。
这时,坐在不远处的客人的催促声响起:“老板娘,我们的馄饨呢?怎么还没上?我们赶时间!”
话落,老板娘回神,朝不远处的客人歉意的笑了笑说:“实在不好意思,马上就上了。”
说完也顾不上安慰霍明烨,转身忙碌去了。
老板走后,周围瞬间安静下来,只剩下客人吃粉喝汤的声音。
霍明烨拿着勺子,拨动着碗里的馄饨,却没有任何想要吃的欲望。
他来这里,只是想碰碰运气,看能不能碰见她。
可是他在这里坐了一下午,心渐渐沉了下去。
霍明烨苦笑一声,舀起了一个馄饨吞了下去。
明明馄饨很香很软,他却觉得异常苦涩。
他收拾好东西,站起正打算离开。
就在这时,一道粉红色的小团子不知从哪里冲了过来,抱住了他的腿。
“叔叔,我和妈妈逛街走丢了,你能带我去找她吗?”
霍明烨一愣,低头看向小团子。
只见他长得粉雕玉琢,白皙红润的脸上是一双圆圆的大眼睛。
令他诧异的是,这个孩子,竟然和莫清清长得有五分相似。
顿时,他的心软的一塌糊涂。
他蹲下身子和“小女孩”平视,目光柔和,声音温柔:“小朋友,下大雨是不能乱跑的哦,你妈妈在哪里?叔叔带你去。”
话落,“小女孩”双手叉腰,表情臭臭的。
“叔叔,我刚才说了,我跟我妈妈走散了,我也不知道我妈妈在哪里。”
这位叔叔怎么跟他妈妈一样,一点都不靠谱。
还有这丑死了的粉色裙子,妈妈非要他穿,他明明是个威武的男子汉。
想到这“小女孩”的怨气更加重了。
霍明烨看着愣住了,接着笑着说道:“好好好,我叔叔的错,叔叔这就带你去找妈妈。”
他牵起“小女孩”的手,往前走,丝毫没有注意到“小女孩”正捂着嘴巴在那偷笑。
第二十二章
第二十二章
虽然这个叔叔笨笨的,但是他长得帅啊,长得比顾凌叔叔还帅。
妈妈一定会喜欢的,妈妈天天在他耳边唠叨,等他十八年后,给她介绍帅帅的同学。
虽然他是小孩子,但是也听外婆说过,两个人在一起,不仅要门当户对,还要年龄合适。
可是他比妈妈小了这么多,一定不合适。
想到这些,“小女孩”嫌弃了看了一眼霍明烨。
那就只能勉为其难让他当我的爸爸吧。
霍明烨走到一半,忽然感觉背后发凉,他低下头看向小女孩。
只见,对方眼里闪过一丝嫌弃。
他被一个小女孩嫌弃了……
霍明烨的心里收到一万点暴击,他认命的走向柜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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