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想起以前,我真的天真得可怕。
上大学时,对周砚白一见钟情后,就开始追他。
他缺钱,我正好有钱。
我就各种给他砸钱。
给他买饭,给他买衣服,抚养他的外公外婆生病的时候,我给他出医药费。
那时的我不懂,对于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来说,我无脑砸钱的行为更像是一种羞辱。
我给他花的钱越多,他对我越是抗拒。
身体超负荷地打几份工,就是为了还我在他身上花的钱。
直到我家里突发变故,他都没有松口跟我在一起。
以前我还能靠着砸钱接近他,后来没钱了,连靠近他的勇气都没有了。
再加上追债的人让我跟我妈难以生存。
我们便换了个城市生活。
如今想来,当初我跟周砚白不过是我的单相思,我的离开对他来说也只会是解脱。
所以就算是之后生活在一个屋檐下,只要我跟他保持距离,应该也没事的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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